【荐】消防安全责任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责任书,责任书可以更好地明确我们应该承担的任务,有利于我们完成应该完成的使命。责任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分享。
消防安全责任书1为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职责。为明确员工的责任,特制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负责工作区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监护和管理。
二、未经消防安全委员会许可不得在工作区域使用明火、电炉、电取暖器;不私自使用易燃且易爆品和有火灾隐患的物品。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明火、电炉、电取暖器的应取得相关安全手续,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积极配合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不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在安全通道堆放杂物;不得遮挡安全出口;不在营业时间内对防火门上锁。
四、发生火灾,立即报警和处理,积极配合做好初期火灾事故的扑救工作和引导顾客安全疏散,确保顾客、员工人生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五、自觉接受并服从消防安全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完成其他消防工作。
六、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七、本责任书从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有效。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部门负责人(签字)xxx
员工(签字)xxx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消防安全责任书2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本商场内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实把消防安全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昌吉市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本商场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凡在商场内租赁商铺设置专厅的经营者,为本承租商铺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承租商铺的消防安全工作。营业人员中要确定一名兼职消防员,办理各种消防业务,监督消防制度和责任落实。
二、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本商铺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商场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参加商场消防、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强化消防业务知识学习。要建立和遵守各项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
三、各商铺经营者要保证遵守并做到以下几点:
1、进行专厅装修前,装修图纸必须交由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装修开工,装修完成后要通过商场消防、工程管理部门的验收方可正常营业;
2、纠正商铺经营区域内顾客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3、不遮挡和挪动消防设施、标志、消防系统报警按钮、开关等;
4、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器材,使用商场内报警设施报警;
5、严禁在疏散走道、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品,不占道经营;
6、不乱接电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使用各种电加热设备及超负荷电器;
7、严禁在商场内使用明火,如果因为装修需要动用电气焊等明火进行做业,必须事先到商场安保部办理动火许可申请,并在做业现场采取可靠的防失火措施;
8、每天工作结束前应注意检查电源是否切断,电源插座是否拨掉,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9、要自觉接受商场管理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对不遵守本责任书的经营者,商场管理者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清理出商场,情节严重者送消防监督部门处理。
五、凡因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消防安全及商场管理规定引发的安全事故,其经营者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经营者和商场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商场租赁期结束前一直有效。
商场管理办公室:
消防安全责任书3一、 严格执行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掌握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二、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将消防工作纳入部门日常工作重点,并与部门各项活动统筹安排,制定部门和,并报院保卫处备案,主动接受学院和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
三、 确定本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本部门消防联络员,组建义务消防队。
四、 建立部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完善部门消防工作档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五、 积极开展“防火、灭火、逃生自救”方面的安全教育,并组织实施消防演练。要求教职工和学生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知火警电话)和“四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设备、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六、 严禁在办公室、学生宿舍等场所私接电源及存放易燃、易爆等各类危险品,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格遵守和。
七、 加强消防设施管理,爱护学院消防设备。不损坏消防安全标志,不埋压消防栓,不堵塞消防通道、不关闭安全疏散出口,确保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八、 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发现火灾隐患,认真按“三定”原则(定负责人、定措施、定整改时间)进行整改。若发生火灾应报警并及时组织扑救,检查发生火灾的原因,做到“三不放过”(未查清原因不放过,责任人未接受教育不放过,发现隐患未整改不放过),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九、 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下班时要注意关好电脑、电灯等各种相关电器设备,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燃。
十、 部门在管辖区域内划分好消防安全职责范围,责任到人。对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凡发生火灾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处理,直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肇事者的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存一份。若部门负责人变动,本责任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 期:日 期:
消防安全责任书4为了切实做好xx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责,强化责任,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和企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 ……此处隐藏6706个字……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8、火灾扑面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9、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10、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二、各片区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得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机关机构查清火灾原因。
三、社区各居民组长是各片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四、严禁违法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起爆材料、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五、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使用电器等违法违章行为,以免发生事故。
六、发现火警,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危险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扑面。
七、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1、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
2、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3、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4、其它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
八、擅自改变消防安全设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消防安全责任人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我社区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时间从_____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立状单位(签章)__________履责单位或个人(签章)__________
监督责任人:_______________履行责任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消防安全责任书15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深圳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望各分部和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深圳市创奇鑫实业有限公司安全部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的都设有义务消防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呈报公司备案。
四、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按照各自所属范围的划定和设置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
(八)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九)火灾扑灭后,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火灾险和公众责任险。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部负责监察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查清火灾原因。
八、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九、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十、各部门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安全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室内装修、装饰应当使用不燃、难燃的材料。使用安装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向工程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十一、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安全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夜间严禁施工,特别是严禁动用明火。
十二、各部门新建和扩建的项目,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对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批准后,方可营业。
十三、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安保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经营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十四、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九、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处100元罚款。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处50元罚款。
(三)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的处20元罚款。
十、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处安全责任人的处200元罚款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行政部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200元—500元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总经理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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